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用,漳州2家单位被罚!
因新建建筑未经消防验收备案
擅自投入使用
漳州市长泰经济开发区林墩办事处
平和中学
先后被当地住建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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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记者通过查询信用中国获悉,福建省平和中学体育馆未经消防验收备案即投入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平和一中处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的处罚。
长泰县林墩卫生院门诊住院综合楼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款第二项规定,结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G601.58.2之规定,长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长泰经济开发区林墩办事处处责令停止使用,罚款60558.18元的处罚。
(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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